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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卫生制度


2019年09月02日 工程技术教育中心  浏览次数:121

为保障工程技术教育中心实验室正常教学,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预防事故,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完善安全标准和安全制度,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特制订本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1、在一切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意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时刻提高警惕,对参加实训学生要进行一、二级安全教育。

2、各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要经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不按规定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行为,有权且必须予以纠正。对不听劝告者,有权停止操作。

3、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未以允许不得动用实验室的设备和工具。使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发现损坏、丢失时,立即报告中心负责人以便及时处理。

4、各实验室要根据自己工作特点,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和气体、放射性物质等定出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措施,并由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要准备齐全,各种安全设施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5、各实验室要接受保卫处和工程技术教育中心的安全检查。有不安全的隐患,要及时向保卫处、工程技术教育中心报告。

6、实习完毕,工作人员要对电、水、气源进行检查。下班时要管好门窗,切断总电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发生盗窃案时要及时向保卫处,工程技术教育中心报告。

7、到实习场所进行实习教学、科研等,需经教务处、工程技术教育中心统一安排方可进行。

8、实验室人员每周应对实验室进行一次清洁扫除,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其他工作人员每天必须将使用过的仪器设备及实验室清洁干净。

9、根据学校安排,按时进行安全自查。安全领导小组对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做定期和不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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