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管理,提高我校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寿命,保障多媒体教学合理有序的进行,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一、河南工学院教务处、工程技术教育中心负责学校多媒体教室的统一规划和建设,根据学校发展要求制定建设方案。
二、工程技术教育中心负责学校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管理及设备维护保养,并为多媒体教学过程提供服务。
三、河南工学院后勤管理处教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教室管理中心)负责学校多媒体教室发放控制柜钥匙及保洁工作。
四、多媒体教室是学校多媒体教学的专用场所,原则上只能用于正常的教学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应提前在河南工学院钉钉中填写《教室使用申请》,并按照“教室使用申请流程”完成审批。申请表应提前两天送达教室管理中心。
五、每学期开学前一周教务处将《多媒体教室排课表》通知教室管理中心。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课程应提前办理《教室使用申请》,申请表提前两天送达教室管理中心。教室管理中心严格按课程表或《教室使用申请》管理使用多媒体教室。
六、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说明》使用多媒体设备。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必须有与多媒体设备相适应的教学课件。
七、多媒体教室的使用者应保持室内整洁,爱护仪器设备。严禁在控制柜上放置液体及易碎物品。严禁在多媒体设备、课桌椅及墙壁上乱刻乱画。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应立即报告工程技术教育中心并照价赔偿。
八、多媒体教室内设备贵重,维修成本高,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多媒体设备,遇到技术问题要及时向管理员求助。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搬动、更换、拆除仪器设备及连接电缆,改变设备的参数。
九、上课前教师应提前15分钟到达教室检查设备和所用课件是否正常,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与工程技术教育中心联系。
十、未经许可,教师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卸载操作系统,不得安装与课程无关的软件。教师的研究成果或者其他个人重要信息不得保留在计算机中,避免造成损失。由使用者个人原因造成资料丢失、泄密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一、任课教师应使用与现有多媒体设备相适应的存储设备作为课件的载体,以免出现问题影响教学。对应用软件有特殊要求的,应提前2天与工程技术教育中心联系,核准后在管理人员的协助下安装。
十二、严禁委托他人代为操作多媒体设备,严禁使用者在设备运行期间离开教学现场。
十三、本《办法》由河南工学院工程技术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十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